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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(5月24日—25日)《“移沿山杯”浙江省第21届钓鱼比赛竞赛规程》

2008年(5月24日—25日)《“移沿山杯”浙江省第21届钓鱼比赛竞赛规程》

2008年(5月24日—25日)《“移沿山杯”浙江省第21届钓鱼比赛竞赛规程》
一、时间、地点:
2008年5月24日至5月25日在湖州市举行。
二、主办单位:浙江省钓鱼协会。
三、承办单位:湖州市体育总会、湖州市钓鱼协会。
四、协办单位: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、八里店移沿山农庄。
五、参赛对象要求:
㈠凡是钓鱼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。各市限报4个队,每个队报4名队员,其中一人兼领队。
㈡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。
六、比赛项目:手竿、抛竿。
七、比赛办法:
㈠垂钓对象鱼(尾数)限用360手竿一支、垂钓混养鱼(重量)限用450厘米竿一支,线长度不超过竿长30厘米。鱼钩1-2枚,必须使用无倒刺钩。
㈡抛竿限用300厘米以下竿一支,鱼钩不超过8枚,提倡使用无倒刺钩。
㈢每天钓两轮,每轮垂钓时间150分钟。
㈣运动员抽签决定钓区、钓位。
㈤赛前运动员不准试漂、试水深,鱼护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入水。
㈥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,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、应立即起竿停止,未入护之鱼不计成绩,运动员在钓位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。
㈦比赛中途运动员需离开钓位,必须报告裁判员,经同意后方可离开。
㈧运动员犯规按情节轻重,酌情处罚。
㈨比赛执行谈水鱼比赛规则。
八、成绩计算办法:
㈠以钓获鱼的尾数或重量计算成绩,按区结分(倒结分制,尾数多者得1分、次者2分、3分类推)。
㈡四场得分相加,少者名次列前,得分相同,则以副本分“先单场名次分,后总尾数(抛竿总重量)”排列名次。
㈢团体按4名队员四场得分相加少者名次列前,得分相同,则以副本分个人场次分排列名次。
九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
㈠个人单项(尾数、重量、抛竿)取前八名,分别给予奖励。
㈡团体取前八名。
九、报名与报到:
㈠请参赛运动队于4月30日前将(传真或电话)名单报浙江省钓鱼协会(传真或电话:0571—85153986,联系人:孙浙东。
㈡请参赛运动员于5月23日下午17:00 时前报到,地点:另定。
十、经  费:
㈠参赛运动员每人交参赛费500元。(原文如此)
㈡参赛运动员食宿大会安排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原文:浙江省钓鱼协会浙钓字(2008)01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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